湖南女子信用卡透支488元 5年后欠費11030元

2013-04-07 16:33     來源:新華網     編輯:范樂

  五年前,聶小姐用工廠發(fā)下來的“工資卡”在湖南老家的商場透資刷卡消費了488元。當月收到銀行的對賬單后才得知是信用卡,不以為意的聶小姐隨后從工廠離職并停用了原來的手機,一直到今年的2月份竟被通知已欠銀行款達到11030元。昨日上午,銀行出示的證據顯示,五年間該銀行用各種辦法嘗試聯系聶小姐多達52次,但均未成功。銀行提醒,用戶發(fā)現銀行卡欠款后應及時進行咨詢和解決,避免類似情況出現。

  卡主:5年來只收到一次對賬單

  2008年3月,聶小姐進入東莞石碣鎮(zhèn)橫窖村一家電子廠,廠里要求其辦理工資卡。聶小姐說,到了發(fā)工資前幾天,廠里把辦理的工商銀行卡發(fā)給她。之后廠里每個月都將工資打到那張卡上,“用了幾個月都很正常,也沒有聽說這是信用卡,更不知道這卡還可以透支。”

  當年8月,聶小姐與丈夫陳先生回湖南道縣老家,在商場購物時把工資卡里的錢都刷完了。陳先生說,當月就收到對賬單,“說那張是信用額度為500元的信用卡,那次消費刷卡了488元!狈蚱迋z納悶“工資卡”為何會是信用卡,不過并未在意。約一個月后,聶小姐從電子廠辭職,與丈夫前往廣州打工,并停用了當時登記的那個東莞手機號碼。

  到了今年2月初,聶小姐老家收到了銀行委托的“廣東鼎邦信用擔保公司”發(fā)來的一張催告欠款函,稱她的信用卡出現嚴重的透支欠款未還,截至2013年1月31日欠本息合計約11030元。

  這下,聶小姐夫妻倆傻眼了。他們說,五年期間,除了第一次消費488元收到對賬單外,再也沒有收到銀行相關的對賬單和聯系電話,為何銀行在欠款沒那么多時不通知、偏偏隔了5年待欠款達到1萬多元后再寄催告欠款函?

  銀行:希望卡主先還了本金

  昨日上午,中國工商銀行東莞分行的銀行卡業(yè)務部負責人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五年來銀行一直在想辦法聯系聶小姐。他提供的一份催繳記錄顯示,從2008年11月10日開始到2013年2月4日,銀行以及委托的律師事務所通過電話、短信以及信函等多種方式,共聯系了聶小姐多達52次,但都沒有成功。

  該負責人表示,聶小姐在申請辦卡的資料上只留下一個手機號碼,她離職后就停用。銀行撥打她的電話和發(fā)信息均得不到回復后,還嘗試過多次尋找電子廠內跟聶小姐有聯系的員工,甚至還打電話到聶小姐所在的老家村委會聯系,“但那里的工作人員以為我們是騙子,不肯幫忙!痹趪L試過52次均未得到回復后,銀行委托的律師行最后將催告欠款函寄到了她家里。

  此外,銀行提供聶小姐當初辦理該卡的登記資料顯示,在“申請人聲明”一欄中確實寫明了該卡是信用卡,用以代發(fā)工資。聶小姐正是在該聲明的下方簽署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地址以及聯系方式等。

  該負責人還表示,當初辦理該卡時銀行的工作人員也在場,并向廠里講述了“該信用卡取消不收手續(xù)費、透支取現才收手續(xù)費、可免年費”的細節(jié),才替他們的員工辦理。該電子廠的規(guī)模較小,且目前除了聶小姐外暫時還未收到其他員工有類似情況的反映。對此,銀行抱著積極解決的態(tài)度,希望聶小姐先還了488元本金,銀行接著會幫她申請暫停滾利,以免欠費越來越多,然后再聯系客戶商量如何妥善處理利息的還款問題。

  提醒

  資料變更要及時通知銀行

  銀行提醒,像聶小姐這樣,當初欠下的消費金額并不大,但拖欠的時間比較長,以致五年積累下來,所產生的利息、滯納金、超項費等費用,才會達到如今的11030元。當初首次收到對賬單時如果及時去還款,就不會造成現在的局面。銀行也呼吁廣大持卡人,如果有任何的地址、電話(特別是電話)變更,要及時通知銀行,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及時撥打銀行的服務熱線,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便可。只要發(fā)現后及時去解決,都能防止類似的問題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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