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扁家總管昨稱 陳水扁曾用“機要費”買狗屋

時間:2009-04-22 06:3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2日消息 據(jù)臺“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傳訊原陳水扁官邸總管助理林哲民,調(diào)查陳水扁家是否私用“機要費”。林哲民當(dāng)庭證稱,陳水扁確實曾用“機要費”報銷私人的雜項費用。

  據(jù)臺媒報道,臺檢方的起訴書中指出,扁家的日常生活雜支,例如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民生寓所的日常用品、陳幸妤兒子趙翊安飲料零食和陳致中的交通違規(guī)罰單、扁家的菜錢,都申報“機要費”報銷。林哲民昨天證實,陳水扁曾以“機要費”買狗籠、狗屋給扁家養(yǎng)的狗“勇哥”和“玉子”使用,而這些雜項費用都是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申報核銷的。

  林哲民是原陳水扁辦公室的技工兼駕駛,但被稱為“官邸總務(wù)大臣”,據(jù)稱曾當(dāng)過出租車司機,是黃芳彥推薦讓他進入陳水扁官邸。(沈鵬)

編輯:沈鵬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万盛区| 太白县| 化德县| 腾冲县| 祁连县| 兴国县| 塔城市| 乌拉特前旗| 元氏县| 岳池县| 连山| 大兴区| 伊春市| 南康市| 珲春市| 万全县| 岚皋县| 辉县市| 台湾省| 宁武县| 噶尔县| 青铜峡市| 龙海市| 永顺县| 诏安县| 明溪县| 邢台市| 玛沁县| 康马县| 宁南县| 衡水市| 临朐县| 文水县| 遂昌县| 阿鲁科尔沁旗| 潞城市| 县级市| 石景山区| 寻乌县| 方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