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特偵組發(fā)言人口誤 辜仲諒仍為扁家洗錢案證人

時間:2009-02-06 18:0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2月6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發(fā)言人陳云南6日下午被記者問到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也被列為被告時,忙中有錯說辜仲諒被列為他字案被告,特偵組隨后澄清,辜仲諒未列被告,仍為證人身份。

  臺特偵組已將開發(fā)金控總經(jīng)理辜仲瑩以及元大的馬維建、馬維辰兄弟轉(zhuǎn)列為被告并境管,從日本返臺接受問訊的辜仲諒動向引起外界關注,臺灣媒體6日特就此事詢問特偵組發(fā)言人陳云南,陳云南一時口誤指辜仲諒列為他字案被告,在發(fā)現(xiàn)有誤之后,已予以澄清。

  陳云南表示,辜仲諒被列被告部分,主要都是臺北地檢署去年11月間所移交的案件,包括紅火結構債案、兆豐金內(nèi)線交易、違法在臺招攬外匯保證金交易案、中信銀處理鳳山信合社與萬有紙廠不良債權案及中信銀購買高雄澄清湖當?shù)夭粍赢a(chǎn)等案;辜仲諒在這些案件都被列為被告身份。

  至于辜仲諒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進出前陳水扁辦公室或“官邸”的機會,前后7次將新臺幣2億9000萬元現(xiàn)金交付陳水扁夫婦或他們所指定的人頭戶,疑涉行賄及洗錢,這部分辜仲諒目前仍為證人身份。(高大林)

編輯:高大林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