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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個人游注意事項近期實施 在臺停留不超15天

2011年06月15日 08:0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據(jù)國家旅游局網(wǎng)站消息,為保證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的順利實施,落實相關準備工作,國家旅游局會同國務院臺辦、公安部于6月14日在北京召開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qū)個人旅游工作會議。

  國家旅游局副局長杜江到會講話,國務院臺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當前海峽兩岸關系,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個人游的出入境管理規(guī)定,國家旅游局監(jiān)管司負責人介紹了個人赴臺游委托代辦服務及監(jiān)管等要求。

  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和廈門市旅游局(委)負責赴臺旅游工作的領導和處室人員以及3個城市的33家赴臺游組團社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杜江指出,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在促進海峽兩岸人民交流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開放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將更加有利于推動赴臺旅游個性化、多樣化的發(fā)展,有利于兩岸民眾進一步的了解、交流和互信理解,有利于擴大旅游綜合效益和促進兩岸關系發(fā)展。

  為此,他要求,3個城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赴臺游組團社要高度重視赴臺個人游的服務和管理,認真做好代辦入臺出入境手續(xù)、游客赴臺旅游安排、對游客的宣傳引導等重點工作,確保力量到位、培訓到位、協(xié)調到位,保障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的順利開展,以實際行動促進兩岸旅游業(yè)界的交流與合作,增進兩岸民眾間的往來與感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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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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