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最高法法官:醉駕致人死傷即使賠償也可判死刑

時間:2010-01-05 08:59  來源:中新社

  賠償后也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長高貴君、副庭長韓維中等日前在聯(lián)合發(fā)表《醉酒駕車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文章指出,醉駕肇事也不排除被判處死刑的可能。

  成都孫偉銘醉駕肇事4死1傷,從一審死刑到二審改判無期;佛山黎景全醉駕撞死兩人,兩次被判死刑后改判無期;南京張明寶醉駕肇事5死4傷,上個月23日一審被判無期……這三起備受國人關(guān)注的惡性醉酒駕車肇事案,讓社會普遍觀點認為,醉駕肇事者積極賠償后都能取得免死牌。

  對此,高貴君、韓維中指出,對于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醉駕肇事也不排除被判處死刑的可能。如醉駕肇事后不顧攔阻或抗拒檢查、抓捕的。還有醉駕人賠償被害方的經(jīng)濟損失,并不影響追究刑事責任,罪行極其嚴重,即使賠償了也可以判處死刑。

分享到:
編輯:王曉燕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十堰市| 云梦县| 武乡县| 方正县| 陇南市| 汝南县| 陕西省| 平泉县| 惠水县| 耒阳市| 明水县| 阿城市| 宁武县| 大英县| 万荣县| 齐河县| 久治县| 门头沟区| 会泽县| 聊城市| 双牌县| 昭通市| 察隅县| 日喀则市| 东源县| 灌南县| 噶尔县| 内黄县| 上林县| 特克斯县| 宜君县| 武山县| 平湖市| 瑞安市| 双江| 澄江县| 武义县| 枣庄市| 湖南省| 定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