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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駕考返點亂象調(diào)查 模擬考試費一半進教練口袋

2016年08月05日 11:43:05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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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一考場,教練買卡或接受“返點”都是在教練休息區(qū)的里面,休息區(qū)大門寫著“內(nèi)部員工及學員請止步”。

  一考場模擬卡銷售登記表,這種卡只有教練買得到,學員根本買不到

  駕考怪象

  舍近求遠 溫江考生拉到龍泉考試

  “哪個考場模擬費返點多就往哪跑”

  7月29日,大學畢業(yè)生張科在溫江某考場完成了科目四考試,但他的科目三卻是在龍泉考的?记耙惶,教練帶他去了龍泉的考場,交錢進行了模擬考試練習后參加了考試,“教練說龍泉那邊考場要好些!

  7月底拿到駕照的童微也有類似經(jīng)歷,他的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及模擬考試訓(xùn)練,被教練分別帶到了彭州和溫江的考場進行!芭荛L途來回的油費、伙食費都是學員出的。”

  在位于溫江區(qū)的金馬考場一窗口前,成都商報記者看到了一張今年6月的考生科目四考試登記單,多名來自溫江某駕校的學員,科目一和科目四在金馬考場考,而科目二和科目三卻分別在都江堰、彭州、崇州、郫縣等地考場考。對該駕校學員來說,最近的考場無疑是同轄區(qū)的金馬考場,為何科目二和科目三要往更遠的考場跑?

  曾做過駕校教練的黃飛向成都商報記者透露,2015年其做教練時,每到科二和科三考試前,都會帶學員到考場進行模擬考試練習,哪個考場給的模擬費返點多,就往哪個考場跑。“就近的考場可能只有幾十元,遠的考場一百多元,有時候近100元的差距,一車四個人,跑一趟可以多掙幾百元!秉S飛說,如果學員有異議,我們一般都會說那家考場車輛和場地更好,或者監(jiān)考松更易通過。但實際上,各個考場從車輛、場地到監(jiān)考設(shè)備,沒有太大區(qū)別。

  今年4月1日起,學員可以自主約考,自己選擇考試場地。不過在一位駕培行業(yè)人士看來,學員一般都會聽教練的,自主約考的學員少之又少。

  幾年來,一邊是考場返點費不斷攀升,一邊是學員模擬費的上漲……

  “科目二320返140,科目三320返180”,7月28日,一個駕校教練QQ群里,教練們公開討論著“返點”。這些“返點”,來自考場。教練帶學員去考場模擬考試,320元/小時,但少有學員知道,這筆錢,考場可能會返還一半給教練,甚至更多。近日,成都商報記者走訪了成都的5家社會化考場,發(fā)現(xiàn)均存在“返點”交易。另據(jù)記者從教練QQ群了解到,這種“返點”交易其實在社會化考場中是普遍現(xiàn)象,已持續(xù)近4年。為讓教練帶學員到考場模擬練習,考場“返點費”從最初的20元漲到如今的200元左右,學員模擬費也從每小時200多元漲到300多元。這種高額“返點”的惡性競爭,使學員被教練捆綁,也讓考場日漸陷入經(jīng)營困境。

  返點調(diào)查

  差價就是考場給教練的返點

  收學員320元 花220元買模擬卡

  教練收了學員320元模擬考試費,然后在教練休息室以220元的價格買模擬卡,然后再拿給學員去模擬訓(xùn)練,其中的100元差價,即為考場給教練的“返點”。

  在城西一家考場的“返點”窗口,一位工作人員翻閱著一疊資料,上面記錄著該考場去年為教練員結(jié)算的“返點金”明細,“都七、八月份了,還沒有返完,堆了幾十萬了!

  模擬考試 必須填教練信息 才能買模擬票

  黃飛所說的返點是否真實?對此,成都商報記者暗訪了多家考場。

  7月28日,城北某考場,學員劉暢交了320元,提供了身份證準備進行模擬考試。但工作人員再三詢問他的駕校和教練的名字,必須將教練信息填寫后才能夠買模擬票。成都商報記者發(fā)現(xiàn),該考場的模擬訓(xùn)練窗口處,有一疊學員、駕校和教練信息的填寫單,學員需填寫上述信息后才能購買模擬票。一位考場內(nèi)部人士私下向記者透露,“這些信息考場都將做記錄,將繳費的學員錄入其教練名下,以便對他們進行返點,教練在領(lǐng)錢時只需報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證號!

  為教練“返點”在一間辦公室內(nèi)進行,成都商報記者進入該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根據(jù)記者提供的教練名字在電腦上進行查找,隨后要求記者提供身份證,記者稱是幫該教練代領(lǐng),對方稱,“不得行,代領(lǐng)必須要有教練的委托書。”

  位于城西的一家考場,學員繳費和教練員領(lǐng)“返點”的方式,和上一家考場如出一轍。在該考場的“返點”窗口,一位工作人員翻閱著一疊資料,上面記錄著該考場去年為教練員結(jié)算的“返點金”明細,“都七、八月份了,還沒有返完,堆了幾十萬了。”

  換卡套路

  “教練休息室”的買卡秘密

  城西某考場模擬考試繳費處,不斷有人拿著一張卡到窗口換另一張卡,他們均是準備進行模擬考試的學員。一學員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卡是教練幫忙買的,每張320元,我們拿著卡再到繳費處換另一張排號卡。”

  那么教練給他們的卡是從哪里購買的?又為何會幫學員購買?答案在一處神秘的“教練休息室” 里。

  “教練休息室”是該考場內(nèi)一棟板房,門上醒目提示:內(nèi)部員工及學員止步。一考場工作人員稱,這里考場老總都不能隨便進去。成都商報記者以教練名義走進該休息室,里面坐著十來位男子,端茶的大姐說,“坐著的人都是教練,這里是考場為他們打造的休息場所,免費提供茶水。”

  在休息室最里面,還有一道小門,門里還設(shè)有工作人員在崗的窗口,是專門供教練買模擬卡用的。當天,該窗口貼著一張告示:“即日起在本考場模擬練習一小時,贈送一小時……”工作人員稱:“這兩天按原價320元賣,買一送一。平時賣220元。”然而,這個活動以及平時只賣220元的模擬卡,只有教練才能從該窗口購買,學員根本買不到。也就是說,教練收了學員320元模擬考試費,在教練休息室以220元的價格買模擬卡,然后再拿給學員去模擬訓(xùn)練,其中的差價,即為考場給教練的“返點”。

  “獨家壟斷”

  考場員工賣學員“優(yōu)惠卡”遭開除

  次日,成都商報記者找到當天由教練帶來模擬考試的學員吳東。他說,他給了教練360元(周六周日模擬費為360元),教練給了他一張卡,然后換了排號卡完成了模擬考試。他稱不清楚教練的卡是從哪里買的,更不知道考場有“買一贈一”的促銷活動。

  在記者暗訪的幾天后,推出“買一贈一”活動的考場負責人證實,“買一贈一”實質(zhì)是向教練變相“返點”。該負責人坦言,之前是按學員人數(shù)給教練“返點”,后來教練嫌結(jié)賬周期太長,并有被學員發(fā)現(xiàn)的風險,因此今年4月考場在教練休息室開設(shè)窗口,制作了一張專供教練員的卡,直接折價賣給教練。之所以注明“內(nèi)部員工止步”,該考場負責人稱,曾有考場員工帶親戚去買了“買一贈一”的卡,結(jié)果被教練發(fā)現(xiàn),雙方還發(fā)生口角,“我們好話說了一籮筐,不敢得罪教練!

  今年5月,有教練向該考場舉報考場工作人員將模擬卡賣給學員,考場次日發(fā)出情況說明,將該員工開除,教練休息室此后禁止內(nèi)部員工進入。

  在城東某考場,記者以教練名義詢問模擬交費處一工作人員,“模擬返點金在哪里領(lǐng)?”對方稱在背后的休息室,“下周一(8月8日)才結(jié)賬!

  明碼標價

  科二320返140,科三320返180

  “沒有返點,哪個會把學員帶到你這里考試哦!7月29日,在城西某考場內(nèi),當成都商報記者以考場工作人員的名義與一位教練交談時,該教練這樣說道。隨后,記者以駕校教練名義加入了成都一教練微信群。

  在該微信群里,教練們熟知每家考場近期的“返點”金額,當記者問目前哪個考場“返點”高時,一名群友回應(yīng):同慶和崇州都還可以。另一位群友則稱,“龍泉的豪順考場,周六周日返200元,平時150元!碑斕,在記者加入的另一個教練群里,一群友說,“長征去考了,科二320返140,科三320返180!备鶕(jù)群內(nèi)的描述,個別考場返給教練的回扣,已超過模擬考試價格的一半。

  成都某駕校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如今教練多是掛靠在駕校,用自己的車,自己招生、培訓(xùn),并為學員選擇考場,“招一個學員就給駕校繳幾百元管理費,現(xiàn)在的駕校如同一個空殼,教練實質(zhì)是對學員以包干制形式教學!

  返點幕后

  320元模擬費最高返點達220元

  為拉教練帶來考生 考場競相給返點

  在考場看來,高額“返點”是社會化考場吸引考生的必需手段。 “教練手上有學員,學員的錢交給哪個?最終還是教練說了算,我們只有順到他們來!币豢紙鲐撠熑苏f。

  成都商報記者日前獲取了一份7月29日成都市各考場自主預(yù)約考試數(shù)量及實際考試量表,從科目二和科目三兩項來看,各考場計劃人數(shù)在100多人到1800多人不等,而當天的預(yù)約人數(shù)比重高的達到99%,低的僅有2.6%。其中,同樣是科目二考試,同慶考場當天預(yù)約人數(shù)達713人,而青羊考場只有9人。

  “靠啥子吸引預(yù)約人數(shù),就是靠高額返點金!蹦晨紙鲐撠熑苏f,沒有節(jié)制地提高返點金額,最終只會導(dǎo)致考場虧本,本身屬于考場的盈利額都進了教練腰包。

  另據(jù)一位考場負責人說,2013年,考場向教練“返點”還只有20~30元,如今大部分已漲到80~200元。“教練說,你看人家都漲了,你們還不漲點,我們怕教練不把學員帶過來,只有跟著漲!

  該負責人稱,去年底到今年初,隔三岔五就聽到有考場提高“返點”的消息,“你這里80,隔兩天人家就漲到100,逼著漲到120,隔幾天有的考場又漲起來了!

  隨后,記者以教練名義咨詢了成都市多家考場,返點金額最高時達到了220元。

  在成都商報記者走訪中,成都多家考場負責人說起向教練“返點”一事時都諱莫如深,“教練惹不起!

  一位考場負責人說:“沒有辦法,考場主要就是靠收模擬訓(xùn)練的費用維持,如果不給教練返點,很多教練不愿帶學員過來。”另一名考場負責人則向記者翻看了教練的qq群,在得知考場將降低“返點”后,一教練說:“哪位師兄有所有考場返點的明細?既然××不讓我們掙錢,我們要想辦法,總不能讓××把我們師傅捏到耍嘛。”在另一個qq群里,因不滿考場“返點金”太低,一名教練說:“你看嘛,××考場的生意還會變得更糟!

  “考場把師傅捏到耍?這明明是師傅綁架了考場,把考場捏到耍才對!痹谀晨紙鲆晃还蓶|看來,考場是自己投了血本,為教練做了嫁衣,“這些返給教練的錢,本應(yīng)是屬于考場的利潤。”

  “教練手上有學員,學員的錢交給哪個?最終還是教練說了算,我們只有順到他們來。”一考場負責人說。

  返點影響

  考場

  考生減少返點攀升 惡性競爭面臨虧損

  幾年前,學員考試等待時間長等問題出現(xiàn),為破解此難題,在省交警總隊支持下,成都交警支隊依托社會資源,大力推進社會化考場建設(shè)。2012年,成都還只有毛家灣、青羊、長征、彭州泰然四家社會化考場。2014年起,成都社會化考場數(shù)量開始猛增,到目前已有21家。

  市駕培協(xié)會會長周林福說,社會化考場是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wù)政策中的一項內(nèi)容,但到目前為止,成都這些社會化考場在服務(wù)后,政府還尚未開始為此買單。近幾年,成都社會化考場數(shù)量猛增,已遠大于市場需求,學員數(shù)量在下降,在沒有政府購買的情況下,模擬訓(xùn)練費是考場唯一收入。“只能采取這種高額返點的方式競爭。”

  “考生人數(shù)在減少,而返點金額越來越高,考場現(xiàn)在面臨崩潰!背啥级嗉铱紙鲐撠熑吮硎,目前用高額返點吸引教練的經(jīng)營方式,讓考場出現(xiàn)了巨額虧損,但為了能留住生源,不得不依著教練來。

  在成都某考場門衛(wèi)室內(nèi),何沖負責進出車輛的安檢,半年前他還是協(xié)考員。該考場負責人稱,因虧損嚴重,年初大規(guī)模裁員,把安檢員撤了,讓其他工作人員來輪崗,有的不愿意也辭職了。

  學員

  模擬費漲價跟返點有一定關(guān)系

  隨著給教練返點費用的逐步攀升,從2012年以來的4年時間里,社會化考場的模擬費也從最初的200多元漲到300多元。在周林?磥恚紙瞿M費漲價跟“返點”有一定的關(guān)系!白鳛轳{培協(xié)會,對這類現(xiàn)象也無法干涉,最主要的還是鼓勵學員能自主約考,擺脫教練的控制!

  毛家灣考場副總陳立超告訴記者,2012年考場模擬訓(xùn)練收費280元/小時,“2013年新的考場出現(xiàn),從那時起,考場用車換成了新款捷達、桑塔納,價格要高些,因此模擬費漲了價!辈贿^,陳立超也認為,漲價跟返點金還是有一定關(guān)系。

  城西某考場負責人說,在返點金還保持在二三十元時,考場還為考試學員提供了免費茶水和午餐,不過,隨著考場日漸虧損,這些服務(wù)已不復(fù)存在了。陳立超說,最近兩三年,毛家灣考場也不得不推出一些優(yōu)惠活動,變相對教練進行返點!敖(jīng)收支計算,這種競爭方式讓我們越陷越深,已經(jīng)虧本了!苯衲6月,該考場取消了一切形式的促銷團購活動,“訓(xùn)練人數(shù)有所減少!睂Υ耍惲⒊寡,“少就少點,正常狀況就應(yīng)是每家考場都不返點,比管理和服務(wù)!

  律師聲音

  涉嫌商業(yè)賄賂

  擾亂市場秩序

  針對教練收取考場高額返點費一事,成都商報記者咨詢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wù)所寇翼律師?芤碚f,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關(guān)于禁止商業(yè)賄賂行為的暫行規(guī)定》,“商業(yè)賄賂,是指經(jīng)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霸谫~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寇翼說,考場向駕考教練支付回扣,駕考教練利用職務(wù)便利收受回扣,是典型的商業(yè)賄賂行為,已經(jīng)擾亂了駕駛?cè)松鐣紙稣5慕?jīng)營秩序。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構(gòu)成商業(yè)賄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應(yīng)當予以沒收;構(gòu)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guān)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泰和泰律師事務(wù)所馬鈴律師認為,根據(jù)最高檢、公安部印發(fā)《關(guān)于經(jīng)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的通知第十條規(guī)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jīng)濟往來中,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yīng)予立案追訴。

  成都商報記者 逯望一

  攝影記者 劉海韻

  (應(yīng)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為化名)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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