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17歲女孩姚曉華(化名)挨了父親一巴掌后離家出走。7天后,心急如焚的父親姚文(化名)為“逼”警方盡快幫他找回女兒,竟然自己扮起了“綁匪”,他在3天內(nèi)換了兩張手機卡,給自己老婆的小靈通發(fā)了3條“綁架短信”,然后拿著自己發(fā)的短信到派出所逼著警方“破案”。
大嶺山警方接到報案后馬上成立了專案組進行偵查。調(diào)查中,細心的民警發(fā)現(xiàn)雖然“綁匪”發(fā)的短信“很兇很暴力”,但是姚文卻并不特別緊張。5月 11日,民警在尋找姚曉華的同時,識破了姚文報假警的行為。當晚,警方在東城找回了姚曉華,姚文也為自己的荒唐行為付出了代價——被警方行政拘留。
事發(fā):一個耳光打走女兒
姚文是江西人,一家3口都在大嶺山工作生活。姚文的女兒姚曉華今年已經(jīng)17歲,在大嶺山一家學(xué)校讀初二,女兒比較貪玩,成績也不是很好,而姚文對女兒的要求一直很嚴格,父女倆的關(guān)系不是很好。
5月3日,父女倆因為一些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姚文一氣之下打了女兒一個耳光,姚曉華摔門出走。
姚曉華這一走兩天兩夜都不見蹤影,5月5日下午,姚文再也坐不住了,心急如焚的他來到了大嶺山公安分局馬蹄崗派出所報案,而他卻向警方隱瞞了 “打耳光”這件事。
接到姚文的報警后,馬蹄崗派出所立即組織全所警力在姚曉華的居住地和所在學(xué)校展開走訪調(diào)查。
連編3條“綁架短信”欺騙警察
第一條:
“拿五萬到加油站等電話”
5月10日,距姚文報警已經(jīng)5天,雖然警方一直在尋找姚曉華的下落,可還沒有結(jié)果。急昏了頭的姚文想到了一個荒唐的想法:制造綁架假象,逼警方全力為其找女兒。
姚文先在大嶺山某手機維修中心買了一個手機卡,5月10日凌晨4時,他編寫了第一條“綁架短信”,發(fā)到他老婆的小靈通上:“姚曉華媽媽,你女兒在我們這里,不許報警,否則就永遠見不到她……不許報警,明天中午十二點拿五萬元到顏屋加油站等電話,如果你找警察就全部死,不要亂來,等電話。”
5月10日一早,姚文拿著妻子的小靈通到派出所報案,“我女兒被綁架了!”看到這條十分逼真的短信后,大嶺山分局領(lǐng)導(dǎo)立即抽調(diào)刑警協(xié)助派出所偵查此案。
第二條:
“如果報警就搞死你女兒”
姚文看到自己編造的“綁架短信”一下子引起了公安機關(guān)的重視,于是“趁熱打鐵”。
5月10日晚上9時,他用同一張手機卡再次編寫短信發(fā)給妻子:“你十二點沒有來到,我們等了二個小時。你媽的今晚二點把錢送到楊屋加油站的廁所間就沒有事了,不許報警,如果報警就搞死你女兒……”
當晚,姚文拿著小靈通到派出所給警方看這條信息,再次向警方施加壓力。
第三條:
“你敢報警就試一下”
5月11日上午9時30分,姚文在大嶺山鎮(zhèn)新塘村某手機維修店買了另一個手機卡,再編“綁架短信”:“媽的雜種,你不講信用,昨夜叫你把錢送到楊屋油站廁所里,我們等兩個小時沒有送到,今天下午二點準備五萬元現(xiàn)金,送到森園公園大佛腳下一個坑內(nèi),我到時拿到錢就放人,不許你帶人,就一個人來,如果你敢報警就試一下,就是你的女兒死期,我們不是嚇唬你,有種你就試試。”
和前兩次一樣,發(fā)完短信后,姚文就來到派出所把信息給辦案民警看,又一次逼民警“破案”。
他想到了開始,卻沒想到結(jié)局——
女兒找到了 父親被拘留
2天內(nèi)3條“綁架短信”,派出所民警也感到了莫大壓力,不過細心的民警在查找姚曉華的過程中卻發(fā)現(xiàn)了姚文的一些“不對”——姚文每次拿著這些短信過來的時候并不是很緊張,警方于是懷疑姚文有謊報警情的嫌疑。
5月11日下午,警方經(jīng)過調(diào)查取證,終于掌握姚文通過發(fā)送虛假短信息、謊報其女兒被綁架的事實。在警方訊問之下,姚文承認了。
在確認姚文報假警同時排除姚曉華被綁架的當晚,派出所的另一路民警在東莞市東城區(qū)某商場將離家出走的姚曉華找到。
離家已經(jīng)8天的姚曉華并不知道父親為了找她做了這么一件荒唐至極的事,她告訴民警,5月3日她離家出走后就一直在那家商場打工。姚曉華在核實身份后交由其母親帶回家。
據(jù)大嶺山警方介紹,由于姚文的行為屬于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