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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檔案18年前被弄丟 無法領退休金打工為生

時間:2008-03-21 10:19   來源:大河網(wǎng)

沒了檔案,也許專利證書能證明郁先生曾經(jīng)的成就  

  66歲的郁先生曾經(jīng)是國家干部,但因檔案丟失成了“游民”。

  他奔波了18年,也沒能討到說法。

  如今,他拿不到退休金,辦不了社保和醫(yī)保,年近70的他仍攬活為生。

  而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約20%的檔案無人認領。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檔案丟失或被“拋棄”在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幾十年后退休金可能無法領取。郁先生的遭遇就是一個殘酷的警示。

  檔案專家說,現(xiàn)行的檔案與社保掛鉤制度給民眾帶來很多不便,亟待改革。

  【事件】

  18年前檔案被弄丟

  今年春節(jié)剛過,郁先生再次踏上從南京開往鄭州的火車,這是他近3年來第9次同樣的旅程。

  他的目的只有一個:找回自己被弄丟的檔案。

  郁先生是在1990年發(fā)現(xiàn)檔案被弄丟的。

  他原是河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液化氣站的在編干部。1987年,他調(diào)到河南某市一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

  “根據(jù)鄭州市政府[1988]46號文件,從城市調(diào)到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人員,其全民干部身份不變,行政和工資關系、人事檔案可落在縣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或人事部門,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去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承擔!庇粝壬贸鑫募嫵隽诉@一段。

  根據(jù)此文件,即使調(diào)入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郁先生仍是一名國家干部,檔案也應由單位所在的區(qū)人事局保管。

  1990年,郁先生受邀出國,參加一項國際發(fā)明展覽,需要調(diào)出檔案進行政審時,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檔案被弄丟了。

  直到2007年2月他才了解到,檔案是在1987年6月被河南某市一區(qū)委組織部取走后丟失的。該單位陳姓工作人員說:“這是歷史遺留問題,當時負責的同志現(xiàn)在都已退休了!

  【影響】

  沒檔案辦不成退休

  從檔案丟失的那一刻起,郁先生就成了“游民”。

  擁有專利技術的他,上世紀90年代初離開鄭州謀出路。嘉興、奉化、常州等多家單位曾邀請他加入,但都因沒檔案,他只能做編外技術員。

  跟在編人員相比,他不能拿固定工資,不能享受醫(yī)療保險。干一筆活拿一次錢,成了地道的“臨時工”。

  因為沒有檔案,他無法晉升職稱,也無法申報國家發(fā)明獎。

  甚至當他年至60歲定居南京,想辦退休手續(xù)領取養(yǎng)老金時,被告知“沒有檔案辦不了退休手續(xù)”。

  他越來越為晚年的生活擔憂,1998年,他到保險公司咨詢商業(yè)保險參保事宜,得到的答復是,以他當時的年齡參保,要一次性繳20多萬元。

  “要是能拿出那么多錢,我還入什么保險?”他只好放棄。

  【現(xiàn)狀】

  年近70還得攬活維生

  如今郁先生已經(jīng)66歲,居住在南京,仍無固定職業(yè)。

  憑借以前搞化工配制的技術,他搞起了食品配制,靠出售食品配方為生,“最多一年收入才一萬五六!

  老伴是下崗工,每月拿著不到400元的低保。

  南京生活水平偏高,他們每月花銷要1000多元,“基本是在吃老本。”

  郁先生得了高血壓和心臟病。但因沒醫(yī)保,他基本不去醫(yī)院看病,更不敢住院。

  他吃最便宜的藥,每月要花40多元。有時,遇到朋友開了相關的藥用不完,或者過了保質(zhì)期,他都拿來吃。

  他想把現(xiàn)在住的南京市中心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賣掉,換個偏僻點的、6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給手里存點錢。這樣,萬一以后生病了,也有錢住院。

  此外,為了生活,他必須攬活兒做。

  一次,格爾木一飯店老板在網(wǎng)上看到他的食品配方后,想出價1.5萬元購買,請他到格爾木。因年齡大,又有高血壓,醫(yī)生和老伴都不同意他去。

  最后他還是去了,醫(yī)生開的藥隨身帶著。“就算有危險也得去,不去就沒收入。”他說。

  【困惑】

  弄丟檔案無法追責

  雖然弄丟郁先生檔案的鄭州市某區(qū)人事局、組織部都承認對檔案丟失有責任,但對賠償問題含糊其辭。

  該區(qū)人事局給郁先生的書面回復稱,為其補檔毫無意義,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等更不可能。

  郁先生先后請了兩位律師處理此事,但兩次奔波毫無結果。事實上,相關法律中,對弄丟別人檔案應承擔怎樣的責任,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

  郁先生請的律師,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崔武說,無論是在《檔案管理條例》里,還是《勞動合同法》里,都沒有弄丟別人檔案應負何責的內(nèi)容。

  崔武建議,郁先生可按國家賠償?shù)囊?guī)定請求行政賠償——這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說法】

  強化信息功能是檔案制度的改革方向

  郁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

  據(jù)央視報道,中國人保財險平頂山分公司的郭真起,因檔案缺失,遲遲辦不了退休手續(xù)。2004年,他向法院起訴后,法院判決公司為其補辦檔案,辦理退休事宜。

  但現(xiàn)實中,很多人卻自動棄檔。據(jù)2006年的有關報道,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兩萬多份人事檔案中,兩成以上的檔案找不到主人,4000多份人才檔案常年“沉睡”在人才交流中心。

  對此,鄭州大學信息管理系檔案學副教授所桂萍提醒說,目前,考研、考公務員、某些特殊行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的取得、特殊人才的流轉(zhuǎn)等,仍需檔案。即使一些自由職業(yè)者在辦理社會統(tǒng)籌時,也需通過可接收檔案的職介中心等辦理。

  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劉華說,如果沒有檔案,人才交流中心便無法為其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

  但有關檔案專家對檔案制度本身提出了疑義。

  中南大學公共管理系教授陳潭說:“現(xiàn)在的檔案就像闌尾,被賦予了很多功能實際卻無用,比如將檔案與社保掛鉤,因丟檔引起的糾紛很多!

  資料顯示,在美國,聯(lián)邦政府的雇員檔案由政府保管,其他的人事檔案是人檔分離。個人檔案由本單位保管,如果辭職、死亡或工作調(diào)動,檔案不動。到了新的單位,則建立新檔案。而這些檔案對本人或其授權者是開放的,并不保密。

  陳潭透露,目前世界上僅有中國用筆記錄檔案,其弊端在于容易丟失、損壞、失真,也容易被個別當權者當做以權謀私的工具。而個人對檔案信息的不知情,也造成個人和單位之間的不公平。

  他說,雖如此,但由于牽涉到某些部門的既得利益,檔案制度的改革仍寸步難行。

  以人才交流中心來講,代理檔案每月每份要收取10元~30元不等的費用,而使用、調(diào)出等同樣需要交費,這些費用加起來是很大一筆錢。

  在陳潭看來,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流動就業(yè)人員增多,檔案的很多功能在弱化。比如,身份證明功能基本已消失,因此檔案制度必須進行改革。

  “檔案的評價功能必將終結,而強化、放大其信息功能,如入學記錄、個人成長記錄等,可作為對個人信用、評價的參考,將是改革的方向。”陳潭說。

編輯:楊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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