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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追兇槍 追蹤到菲律賓出現(xiàn)斷點

2011年01月22日 09:39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1月22日消息 臺“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連勝文遞狀要求調查的疑點,辦案人員都已詳查。據(jù)了解,為追查兇槍來源,檢警向美國提出幫助,因牽涉連家,美方協(xié)助速度相當快,只可惜追蹤到菲律賓出現(xiàn)斷點。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連勝文曾向檢方要求查看案發(fā)時的搜證錄像帶,由于事涉被害人的權益,檢方同意。連勝文的律師看過后,第一時間反應也覺得與原本認知有差距。律師還說,原本以為林正偉是從舞臺正方沖上臺開槍,沒想到是從舞臺后側方上臺。

  連勝文日前再透過律師遞狀,申請調查林正偉的通話紀錄等。辦案人員指出,不只林正偉的通通話記錄、人脈、資金,連林正偉的行蹤等,早在案發(fā)之初就作過全面性的清查,調查內容比連勝文申請的范圍還廣。

  調查結果顯示,林正偉從去年11月初開始找陳鴻源的父親欲勒索錢財,案發(fā)前,林正偉所聯(lián)絡的人、向周遭人透露的訊息,都是要找陳家算帳。案發(fā)后,林正偉被警方帶上警車,被問到為何要殺連勝文,他都說是要殺陳鴻源,沒有要殺連勝文。

  林正偉供稱,兇槍是十多年前向已死亡的林姓男子取得,但測謊未通過。為追查兇槍來源,檢警向美國提出幫助,因牽涉連家,美方協(xié)助速度相當快,只可惜追蹤到菲律賓出現(xiàn)斷點。

  檢方在起訴書中表示,本案槍支年份依槍號所示為1995年出廠。臺當局“刑事警察局”及臺當局“調查局”透過管道協(xié)查,得悉該槍支的購買人為菲律賓出生、現(xiàn)居住于美國的男子F氏,于1999年10月27日第一次在美國購買。

  經訪查F氏證稱,購槍后不久,透過貨柜公司將槍支寄到他定居于菲律賓的母親住處,運送時間約一個月,他飛回菲律賓親自接收該托運貨物。但之后不久,該手槍疑遭竊取。

  被告如何取得兇槍,目前仍不明,兇槍流向的追查耗費時日,因此另分他案繼續(xù)偵查。(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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