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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前“檢察總長”告邱毅等人誹謗 全案無罪定論

2010年08月26日 13:2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不滿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和電視節(jié)目主持人李濤在談話節(jié)目中“不實爆料”,控告2人誹謗。法院一審認為,2人對可受公評之事發(fā)表言論,判處無罪。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李濤、邱毅多次在政論節(jié)目中指陳聰明“縱放前新光醫(yī)院副院長黃芳彥”、“包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并指他參加建商舉辦的不當飲宴,以爭取“檢察總長”提名等,并一再質(zhì)疑他與中信辜家的關(guān)系。陳聰明認為2人言論已損害他的名譽,去年7月間向法院提出自訴,控告2人誹謗。

  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名嘴在節(jié)目中的言論難免夸大,但邱、李2人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主觀評論意見,并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且2人評論并未逾越合理范圍,僅在監(jiān)督公眾人物與公共事務,判2人無罪。

  陳聰明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臺灣“高院”今天將上訴駁回。 (中國臺灣網(wǎng) 田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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