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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68名警察偷查“立委”婚外情女主角資料遭懲處

2010年01月18日 09:41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臺“警政署”發(fā)現68名警員透過刑案信息系統(tǒng)查詢孫仲瑜。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1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去年底臺灣媒體爆料“立委”吳育升婚外情,事件女主角孫仲瑜成為各方追逐的焦點,八卦的程度連警察都想一探究竟,臺當局“警政署”發(fā)現,有68名警員透過刑案信息系統(tǒng)查詢孫仲瑜個人數據,因與辦案無關,已下令對這些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的警員祭出懲處。

  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 警員可處兩次申誡

  臺“警政署”信息室主任李相臣說,每位警察必須以自己的帳碼登入系統(tǒng),才能查詢民眾個資,每次登陸都會留下紀錄。關于孫仲瑜案,全臺有16個單位、共68名警員,曾以計算機查詢孫仲瑜的個人數據,還有人重復查詢兩次以上,共查了70多次。

  李相臣強調,經調查,這些警員查閱孫女個資與案件無關,但都未泄露給他人,因此依規(guī)定將處以申誡一次到兩次,如果警員將個資外泄,將涉及“個人數據保護法”及瀆職等刑責,后果相當嚴重。

吳育生婚外情女主角孫仲瑜。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孫仲瑜個資幸未外泄

  臺當局“警政署”指出,為保護民眾個人資料,防止不肖警員出售數據,臺警方會經常性針對系統(tǒng)中“異常對象”、“異常時間”和“異常數量”的查詢單位執(zhí)行抽檢,調查針對政治人物、藝人等的個人資料、或一人調閱大筆個資的情況追查,是否與辦案有關。

  “警政署”日前以“孫仲瑜”為查詢條件清查,發(fā)現有大量查詢紀錄。經通令各地方警局初步調查,都是出于好奇查詢,沒有外泄個人數據,但這種行為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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