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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涉案部分能否9月11日一審宣判有變量

2009年07月24日 18:19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7月24日消息 臺北地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審判長蔡守訓已訂出宣判日期,針對前新竹科學園區(qū)管理局局長李界木部分,由于已經辯論終結,訂在9月11日下午4時一審宣判。至于陳水扁等人是否也會在同一時間宣判,由于他的言詞辯論部分還沒結束,預計最快可能在當天宣判。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北地院合議庭審理陳水扁四大弊案已進入尾聲,由于陳水扁部分已完成所有證人詰問程序,7月28日將會進行言詞辯論,其妻子吳淑珍部分則是在27日言詞辯論,其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部分則在29日言詞辯論。

  全案最后一次庭期訂于8月4日,針對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友人蔡銘杰、企業(yè)家郭銓慶、妻舅吳景茂夫婦等人認罪協(xié)商是否成立開庭審理,成立與否將影響全案的宣判日期。由于李界木部分言詞辯論已經終結,他坦承收賄,也希望法官從輕量刑,李界木部分審判長蔡守訓已諭知訂在9月11日下午4時一審宣判。

  至于眾所矚目陳水扁等人是否也會在當日同一時間宣判,臺北地院目前還無法肯定,因為陳水扁等人的言詞辯論還沒有結束。一般而言言詞辯論是最后程序,一旦辯論終結,陳水扁等人如果沒有意見,合議庭就會訂出宣判日期。但如果陳水扁想要聲請傳喚證人等方式,勢必宣判日期被迫延后,因此陳水扁等人是否也會在9月11日一審宣判,過程仍是有些變量。(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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