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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贊成兩岸民間合作編纂“中華大辭典”

2009年06月24日 11:1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4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范麗青今天在此間表示,簡化字和繁體字都是根植于中華文化傳統(tǒng),都是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大陸方面贊成兩岸專家學者通過民間的方式,合作編纂“中華大辭典”。

  范麗青指出,兩岸同胞同文同種,講的是相同的語言,使用的是相同的文字。所不同的只是大陸對部分漢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大陸并沒有廢除繁體字,繁體字在一定范圍內(nèi)繼續(xù)使用。海峽兩岸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傳承共同傳統(tǒng)的同時,對新出現(xiàn)的科技和社會事物的名稱,也存在一些差異,如大陸的“激光”與臺灣的“鐳射”,大陸的“渠道”與臺灣的“管道”等。

  范麗青并表示,隨著兩岸交流和人員往來的日益頻繁,為使兩岸民眾在文字使用方面更方便交流,我們贊成兩岸專家學者通過民間的方式,合作編纂“中華大辭典”,把存在差異的詞匯比較陳列,供海峽兩岸、港澳地區(qū)及海外華人學習使用。

  國臺辦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范麗青在回答鳳凰衛(wèi)視記者有關(guān)提問時作上述回應(yīng)。(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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