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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院將就“金援弊案”再度傳喚黃志芳作證

2008年10月03日 09:26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偵辦原陳水扁當(dāng)局“金援弊案”,涉案人吳思材遭檢方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原本昨天宣判,但合議庭評議后,認(rèn)為仍有必要傳訊前臺外事部門主管黃志芳及“參事”張強(qiáng)生,厘清偽造文書的部分,因此決定10月13日上午10點(diǎn)再開辯論庭。

  報道稱,原陳水扁當(dāng)局外事部門為了推動與巴布亞新幾內(nèi)亞“建交”,2006年9月15日匯款2980萬美元至中間人吳思材與金紀(jì)玖于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lián)名賬戶。吳、金兩人卻疑將該款項侵吞,至2006年12月1日,賬戶余款已為零元。事后,原陳水扁當(dāng)局外事部門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思材竟偽造銀行對賬單,誆稱“建交”款仍在。(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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