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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已私下和解 臺民代余天之子與人互毆案昨被撤

2008年02月28日 07:18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8日消息 臺民進黨“立委”余天之子余祥銓,今年一月因停車糾紛與住戶蔡有定互毆,并相互控告對方涉嫌傷害案,由于兩人已私下和解,臺北地方檢察署昨天宣布,對余祥銓和蔡有定不予起訴。

  據(jù)臺“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檢察署指出,今年1月19日下午6時許,余祥銓在臺北市永吉路472號前,因停車糾紛與蔡有定發(fā)生口角,便出手毆打蔡有定,蔡有定也回擊,導(dǎo)致余祥銓臉部、頸部、右手腕、左手肘及左膝多處挫傷、瘀青、腫脹等傷害,蔡有定雙手也有多處破皮。雙方互控傷害告訴。

  臺北檢方還表示,由于余祥銓與蔡有定事后已達成和解,并撤回告訴,檢方將兩人予不起訴處分。

  此外,余祥銓還指控有兩人將他架住,讓蔡有定毆打,因此一并控告對方妨害自由。臺北檢方調(diào)查后,認為其他兩人只是來勸架,并不構(gòu)成妨害自由。(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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