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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釋疑:嚴格執(zhí)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著重把握四點

2016年12月27日 09:07:32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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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12月26日電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今日刊文表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明確要求“嚴格執(zhí)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貫徹執(zhí)行好這項要求,要著重把握以下四個方面:堅持全面了解情況;既重政績又重政德,既重能力又重品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對班子成員實事求是作出評價;嚴格責任追究。

  全文如下:

  考察考核歷來是監(jiān)督、評價和選用干部的重要方式。我國古代就有銓敘制度,按資歷或勞績核定官職的授予或升遷。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不斷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要求。1928年在《中國共產黨組織決議案草案》中提出考核評價黨員干部的標準,1949年印發(fā)了《關于干部鑒定工作的規(guī)定》。改革開放以后,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不斷健全完善。1979年印發(fā)的《關于實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見》,閘述了建立干部考核制度的重要意義,提出德才兼?zhèn)涞脑瓌t。1994年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根據考核結果實施升降獎懲,使干部能上能下形成制度。1998年印發(fā)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guī)定》,2011年印發(fā)的《關于加強對干部德的考核意見》,2014年修訂印發(fā)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guī)、文件以及有關具體辦法,對干部考察考核作了較為詳盡的制度安排。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yè)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嚴格執(zhí)行考察考核制度,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zhàn)略部署,嚴格管理監(jiān)督干部、激勵約束干部的必要手段,是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選對人、用好人的重要基礎,是確保干部忠誠干凈擔當的重要保障。因此,《條例》明確要求“嚴格執(zhí)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貫徹執(zhí)行好這項要求,要著重把握以下4個方面。

  第一,要堅持全面了解情況。堅持以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為基礎,以換屆(任期)考察、任職考察為重點,合理安排,統(tǒng)籌兼顧,相互補充,相互印證,增強考察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統(tǒng)性,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的表現。要全面地歷史地辯證地考察識別干部,注重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功夫下在平時,看干部的長期表現。要近距離接觸干部,觀察他們對重大問題的思考以看其見識見解,觀察他們對群眾的感情以看其稟性情懷,觀察他們對名利的態(tài)度以看其境界格局,觀察他們的為人處世方式以看其道德品質,觀察他們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以看其綜合素質,做到既知人之短、知人之長,也知人長中之短、知人短中之長。

  第二,既重政績又重政德,既重能力又重品行。如何考準考實干部政績,既是重點也是難點。要既看發(fā)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不能簡單以國內生產總位增長率論英雄。要突出對德的考核,把對德的考核具體化,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獎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懲戒。重點考察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表現,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的立場,對待人民群眾的態(tài)度,完成急難險重任務的情況。發(fā)揮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在黨內監(jiān)督中的作用,還必須緊緊圍繞《條例》的規(guī)定,把《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黨內監(jiān)督的8項主要內容作為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三,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對班子成員實事求是作出評價。作為管黨治黨的第一責任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本著對黨負責,對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政治生態(tài)負責,對干部健康成長負責的態(tài)度,在考察考核中對班子成員作出全面客觀評價,既反對好人主義,又摒棄私心雜念。對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要鮮明指出,不能模棱兩可,特別要警惕和發(fā)現那些口是心非的“兩面人”。對那些勇擔當、有本事、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個性鮮明的干部,往往會出現認識不盡一致的情況,一定要為他們說公道話。

  第四,要嚴格責任追究?疾炜己耸沁x人用人的重要參考。要嚴格執(zhí)行考察考核工作責任制,加強監(jiān)督檢查,切實保證公平公正。落實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干部選任、考察、決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對失察失責的應當嚴肅追究責任。確保把好干部及時發(fā)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促進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決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凈化政治生態(tài)。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