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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國民黨軍人可以批準為烈士 但不作宣傳

2013年04月11日 08:17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陜西省政府近日批準6名抗戰(zhàn)犧牲的國民黨軍人為烈士,批復文件稱6人為“同志”,引發(fā)網友熱議。昨天,陜西省政府官方微博回應,該政策一直在執(zhí)行。據記者查詢,針對國民黨軍隊抗日致殘官兵可否按殘廢軍人給予撫恤優(yōu)待問題,民政部曾表態(tài):查實后可批準,但對外不作宣傳。

  事件

  國軍獲批烈士引熱議

  近日,陜西省政府官網發(fā)布了《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孫蔭芝同志為烈士的批復(陜政函〔2013〕45號)》,和《關于批準徐治幫等5名同志為烈士的批復(陜政函〔2013〕46號)》,批準時間均為2013年3月28日。

  45號文件顯示:孫蔭芝,男,漢族,河北豐潤人,生前系國民黨騎兵四師十二團上校團長,于1939年8月24日在河南獲嘉地區(qū)對日作戰(zhàn)中陣亡。

  46號文件顯示:商洛市商州區(qū)徐治幫、洛南縣郝興泗、商南縣任丙楊、柞水縣吳宗樹、汪家強5名同志系原國民黨陸軍第四集團軍96軍177師530旅1059團3營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陸縣洪池鄉(xiāng)西鄭村中條山對日作戰(zhàn)中犧牲。

  兩份文件分別批準孫蔭芝、徐治幫等6名同志為烈士,按規(guī)定不發(fā)一次性撫恤金,其家屬享受遺屬待遇。批準依據是民政部《關于對辛亥革命北伐戰(zhàn)爭抗日戰(zhàn)爭中犧牲的國民黨人和其他愛國人士追認為革命烈士問題的通知》(民〔1983〕優(yōu)46號)規(guī)定。

  昨天上午,網站轉載了陜西省的批復引起網友關注。由于批復文件將國民黨士兵稱為“同志”,網友對此提出贊許,認為是尊重歷史之舉。同時,有許多網友誤以為該批復的依據是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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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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