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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府網(wǎng)上曬“權力” 專家解讀政務公開化

2011年06月03日 22:10:50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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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wǎng)》12時31分報道,半個月前,廣州市政府率先網(wǎng)上公開“曬預算”,半個月后,成都市政府又領跑全國,成為首個公開“曬權力”的市政府。

  近期,成都市法制辦正式對外公布了涉及49個市級部門和單位的7437項政府行政權力。簡單講,如果成都的市民想要了解某個政府部門執(zhí)法的依據(jù),比如說工商部門依據(jù)什么來征收市場管理費?企業(yè)職工為什么要上繳醫(yī)療保險費?甚至是路邊停車的收費標準怎樣制定的?只要是涉及政府行政權力的相關情況,都可以到成都市法制辦的網(wǎng)頁點擊查看。

  一目了然的“陽光執(zhí)法”體現(xiàn)了成都市政府的真誠,這種取信于民的政府舉動也受到了眾多網(wǎng)民的肯定!吨袊(jīng)濟導報》新聞中心主任楊禹分析說,廣州也好,成都也好,他們所做的曬預算,曬權利,國內媒體和網(wǎng)民反響非常熱烈,認為這是一個創(chuàng)舉,是一個陽光財政,陽光權利的新現(xiàn)象。我很贊成這種解讀,但是我覺得這種解讀又不是太準確。因為事實上,國務院在去年5月1日頒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里面明確地要求全國所有縣級以上政府都必須把自己的財政預算、決算、重大事項、重要的審批的職能、權限等等——也就是所謂的預算和權利的這些內容都必須公開。這個是國務院對所有縣級以上政府的要求,換句話說,兩個新聞出來之后,我認為廣州市政府也好,成都市政府也好,他們做的是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的分內之事,并不是這兩個市政府的創(chuàng)舉。反過來說,通過他們的積極的做法反襯出其他政府部門縣級以上的政府部門沒有做到權力與預算公開,實際上大家已經(jīng)違反了國務院有關條例的規(guī)定。

  楊禹還說,預算和權利曬出來以后,公眾的輿論首先是贊揚。但通過看這些預算,這些權利后也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比如廣州的預算出來以后,有些網(wǎng)友挑出毛病來了,說里面看到廣州大學預算外支出2.6億等,曬出的預算還有一個公眾怎么看的問題,還有一個需要向公眾做進一步解析的問題。再有成都曬出7000多項權利,仔細看一看7000多項權利,里面有相當多的準確的說不是權利,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職責,換句話說,是它服務的對它的要求,而不僅僅用權利來概括。還有一些是,我們看這些權利應該有意思的是,很多部門之間你看它對它的職能的描述里面有重復的現(xiàn)象,說明我們在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很多政府部門的職能的分工還有不明晰的地方,有空白點,有交叉的地方,這都是我們通過曬權利之后能夠看出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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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