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雪隧發(fā)生連環(huán)追撞車禍,外界將矛頭指向未保持安全車距,“立委”陳歐珀與宜蘭縣警局前交通隊長李坤祥都建議將大客車安全車距,由現(xiàn)行70公尺拉長到100公尺。
火燒車肇事原因,檢警還在調查,第九警察隊指出,昨天勘驗爆胎的廂型車,確認左后輪胎紋不足規(guī)定的1.6厘米,容易造成爆胎,但這不代表與追撞有因果關系。
爆胎的廂型車駕駛曾振添表示,當時他只知道后方撞車,是逃回家看新聞才知道有這么多人傷亡,他也覺得很痛苦,但車禍不是他造成的。
雪隧速限90公里,標準車距大客車70公尺、小客車50公尺,盡管警方一再宣導,仍不時有駕駛人在雪隧內(nèi)近距離逼車,非常危險。
第九警察隊統(tǒng)計,去年未保持安全間距的罰單,就開出1335張;今年1到3月,開罰543件,一天就有6張。
陳歐珀指出,雪隧是密閉式長隧道,大客車安全車距應該拉大到100公尺,才有足夠緩沖空間。
宜蘭縣警局前交通隊長李坤祥也表示大客車的車體大、沖力強,煞車距離較長,應提高安全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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