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10年陳致中到臺北看守所探父的畫面。(圖片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7日訊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與妻子黃睿靚,因涉及其父陳水扁在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任內(nèi)的南港展覽館及龍?zhí)顿彽匕赶村X案,26日判決確定。臺“最高法院”駁回2人上訴,依共同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洗錢罪,對陳致中判刑1年,并科罰金150萬(新臺幣,下同);黃睿靚判刑10個月,并科罰金100萬,緩刑4年,得付公庫100萬元,沒收扣案洗錢財物8169015美元,相當于新臺幣2.45億元。
據(jù)報道,2人判決定讞后,因陳致中必須入監(jiān),臺“最高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近日將由高雄地檢署傳喚執(zhí)行陳致中入監(jiān)服刑。陳致中的議員身份也將解職,這也是他第二度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創(chuàng)島內(nèi)縣市自治首例。他曾于2010年當選縣市合并后第1屆高雄市議員,不到1年因偽證案判刑3月確定后遭解職,事隔10多年后,又因官司面臨二度解職命運。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低調(diào)回應稱“尊重判決”。
陳水扁在任內(nèi)涉及龍?zhí)顿彽、洗錢等案,判決有罪確定后,入監(jiān)執(zhí)行當年有期徒刑最高的20年徒刑,但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yī)至今,他另涉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因扁聲請停審獲準,官司全面停擺至今。備受關注的公務機要費案部分,去年“修法”除罪后,獲判免訴確定。扁妻吳淑珍因洗錢罪遭判刑2年后,目前還在更審中。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臺開股票內(nèi)線交易案判刑被3年8月,剛在本月21日假釋出獄,沒想到陳致中即將入監(jiān),昔日風光的“第一家庭”成員輪流入獄服刑,令人喟嘆。(編輯/李寧 審校/李柏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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