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菲律賓已向槍殺臺漁民的8名嫌犯發(fā)布拘捕令

2014年04月22日 14: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針對去年發(fā)生的“廣大興28號”槍擊案,菲律賓承審地方法院已向被控殺人罪的8名菲律賓海岸防衛(wèi)隊隊員發(fā)布拘捕令。

  菲律賓司法部官員表示,承審“廣大興漁船案”殺人罪控告案的巴斯柯鎮(zhèn)(Basco)地方法院第13支院,向菲方執(zhí)法船MCS-3001號小隊長德拉克魯茲(Arnold de la Cruz)和他的7名部屬發(fā)布了拘捕令。

  雖然“廣大興漁船案”被告已于4月10日透過律師向司法部提出“再審議請愿”,但地方法院認為檢方提出的書證及提訴理由充分,仍然寄出了拘捕令。

  這8人涉嫌于去年5月9日槍擊臺灣廣大興28號漁船,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調查顯示,致命子彈來自上等兵阿吉拉(Edgardo Aguila)的配槍,但特別檢察小組認為,8人是一致行動,因此全部應被提告。

  地方法院將8人的保釋金定于每人4萬披索(約新臺幣2萬7000元),因此預料他們將向警方投案后聲請交保。如果殺人罪名成立,8人將被判處12年至20年的徒刑。

  另外,德拉克魯茲和上等兵班多(Mhelvin Bendo II),因涉嫌竄改彈藥報告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承審的卡加延省(Cagayan)圣安娜鎮(zhèn)(Santa Ana)地方法院日前也已向2人發(fā)布拘捕令,但2人目前情況暫時不明。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安陆市| 石首市| 锡林郭勒盟| 上栗县| 揭西县| 绍兴县| 石嘴山市| 林周县| 唐海县| 兰西县| 武冈市| 车险| 舟曲县| 井冈山市| 小金县| 白朗县| 外汇| 舒兰市| 景宁| 淮安市| 达州市| 新闻| 岢岚县| 乐都县| 嵩明县| 左云县| 湾仔区| 上犹县| 安顺市| 分宜县| 高碑店市| 洪雅县| 彭泽县| 湖北省| 洪雅县| 淳安县| 山丹县| 盘山县| 孟津县| 延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