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中級法院聘請一批臺商任調解員監(jiān)督員等

時間:2009-06-06 08: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漳州6月5日電 (林國瑞 簡三景)福建漳州市中級法院聘請一批臺商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監(jiān)督員和顧問。臺灣中華總商會會長、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和9名當地臺商,5日接到受聘顧問和調解員的證書。

  在當天的聘任證書頒發(fā)儀式上,廈門大學齊樹潔、孫云教授和漳州市人大、政協、臺胞聯誼會工作人員等13人,也分別被聘為涉臺工作顧問、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和監(jiān)督員。

  據漳州中級法院負責人介紹,這些受聘人員精通法律、對兩岸局勢研究頗有建樹、熟悉臺灣風土人情。聘請他們擔任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監(jiān)督員和顧問,將有助于準確適用涉臺法律、正確把握對臺政策,提高涉臺審判質量;有助于完善涉臺糾紛多元調處機制,有效維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有助于提升總結涉臺審判工作經驗,促進兩岸司法交流與合作。

  受聘擔任涉臺事務顧問的廖正豪說,漳州涉臺案件審判庭的設立有利于保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積累涉臺案件審判經驗。隨著兩岸交流不斷深入,兩岸法官、檢察官應當彼此熟悉兩岸政策、法律、風俗民情,才能作出正確的裁判,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

  漳州是臺胞主要祖籍地、海峽西岸重要區(qū)域、臺商投資集中區(qū)。2007年7月,漳州市中級法院在全國率先成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今年3月,該院本著“先行先試”的精神,在本院和九個基層法院設立了全國首創(chuàng)的涉臺案件審判庭,對涉臺案件實行歸口、統(tǒng)一審理,得到最高法院、國臺辦和廣大臺商的肯定。(完)

編輯: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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