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綠燈太短“秒殺”了公共安全

時間:2013-06-03 13:31   來源:武漢晚報

  昨天,107國道東西湖荷包湖三支溝路口發(fā)生車禍,一輛高速行駛的貨車將路邊騎車的村民撞飛。據(jù)悉,3年內(nèi)這個十字路口,交通事故頻發(fā),已至少造成12人喪命。采訪中,一個細節(jié)引起記者的注意:此路口的人行綠燈設置只有15秒!(6月2日《武漢晨報》)

  設置紅綠燈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便于車輛、行人照章通行。然而,如果紅綠燈令交通事故有增無減,甚至淪為“奪命路口”,就不得不檢討紅綠燈設置的合理性了。比如,貴陽市貴鋼花鳥市場大門外一路口的紅綠燈,綠燈亮起時只有4秒鐘;重慶沙坪壩都市花園中路十字路口的紅綠燈,紅燈時間是84秒,綠燈時間竟然只有區(qū)區(qū)2秒!

  應該說,紅綠燈時間的設定,是根據(jù)每個路口的車輛通行流量大小、非機動車和行人的流量多少等綜合因素科學設定的。既然是人為設定的,不排除會出現(xiàn)不合理的地方。面對頻繁發(fā)生的車禍事故,東西湖這個15秒人行綠燈時間設置是否過短而“秒殺”生命,交通管理部門要認真反思,并進行科學論證之后作出合理調(diào)整。比如,是否把通行時間延長?是否需要添加輔助設施,提高行人安全通行等級?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以人為本角度考量,不可草率行事,給交通路口埋下事故隱患。

  城市管理者是為市民服務的,理應以市民安不安全、滿意不滿意為出發(fā)點,想市民之所想,多給市民提供方便。為此,交管部門不妨對一些不夠科學合理的紅綠燈進行重新定位和設計,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差;同時讓紅綠燈亮出人本情懷,避免出現(xiàn)“4秒綠燈”之類的雷人設計,去“秒殺”人的生命,危及公共安全。(張連洲)

編輯:張御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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