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豪華游艇征稅,別再糟蹋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

時間:2011-09-27 10:44   來源:齊魯晚報

  日前,浙江省國稅局購買豪華游艇一事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此后,該國稅局有關人士表示,游艇歸浙江淳安縣國稅局所有,是為了替換原有報廢船只而新建的一艘工作用船。

  應該說,在某些時候,稅務部門征稅離不了交通工具,如果說征稅確實需要交通工具,但有沒有必要耗費幾百萬訂購游艇?如果是,按照這種邏輯,到山區(qū)征稅得用直升機,到平原征稅得用奔馳寶馬,到太空征稅得用“神七”了,難怪有網(wǎng)友諷刺道:“游艇算啥,沒整條郵輪就已經(jīng)算是艱苦樸素了!

  所以,面對這樣一條高調(diào)起航的豪華游艇,大家都在懷疑,訂購這樣的游艇,有沒有問問納稅人,有沒有經(jīng)過公開招標?毫無疑問,在高稅負、稅收成本高的現(xiàn)實語境中,這艘已被符號化的游艇,挾持著強大的隱喻之意,撞痛了焦慮的民意。

  當下,我國稅負高不高成為聚訟紛紜的話題。平心而論,如果稅負高一點,能用之于民,國人的稅負痛苦指數(shù)就不會太高。正如著名學者李煒光教授所稱,“政府征收高稅并非不可以,稅率高一些、重一些并不是絕對不好,關鍵是財政收入用在什么地方。我們的財政支出、預算支出必須有所傾斜于社會福利和保障,兜住底層社會民眾!

  誠哉斯言!如果財稅收入不是重點解決教育、醫(yī)療和保障房等問題,而是放在“三公”消費上,放在購置豪華游艇上,甚至崽賣爺田不心疼,采購個U盤也得要iPodTouch4,這就別怪老百姓不樂意了。

  同時,用豪華游艇征稅,也暴露出我國征稅成本高的事實。按照稅務機關的數(shù)據(jù),1994年分稅制改革前,征稅成本占稅收收入大約是3.12%,而1996年比重是4.73%;有估計認為,征稅成本現(xiàn)在大約是5%至8%。而美國的征稅成本大約為0.58%,新加坡為0.95%,澳大利亞為1.07%,日本為1.13%,英國為1.76%。征稅成本高,高在哪里,為何如此之高?答案很多,不該花的錢花了,能省的錢不省,或許不容回避。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數(shù)據(jù)稱,去年其“三公”經(jīng)費決算達21億元,位列中央部委第一,如今看來并不奇怪。

  把頭埋進沙土里置之不理,不如直面現(xiàn)實回應質(zhì)疑,進而修正錯誤的做法。不妨由監(jiān)察、審計部門介入調(diào)查,同時,在其使用過程中公開透明,滿足公眾知情權。

  我們唯一的期望,就是不讓游艇成了游樂設施,糟蹋了納稅人的血汗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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