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福利分房”借“保障”的殼上市

時間:2011-06-13 14:24   來源:齊魯晚報
  離北京海淀區(qū)清華園不到2公里的東升鄉(xiāng)八家村的清華大學教職工住宅項目正在施工。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此前曾宣布,清華將在百年校慶后給教師大規(guī)模分房,教師將以市場價的1/3-1/2購買這些住房。其中,首批1000套已建成將分給教師,另外還有近5000套的建房計劃。專家估算,這6000套房讓清華教職員工省下120個億。專家認為,這是“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fā)”。(據(jù)6月12日《東方早報》)

  120億元的福利,這不啻一個天文數(shù)字!這么多的福利是從哪里來的?天上掉下來的嗎?當然不是。不難看出,這6000套房子的成本之所以那么低,主要是因為土地是政府劃撥的,清華只需付出拆遷的成本。也就是說,這巨大的福利,在征地之前是屬于八家村集體的,征地之后是屬于全民的。但,政府卻把它給了清華。

  那么,這6000套房子屬于什么性質(zhì)?說它是“福利房”,清華肯定不承認。但說它不是商品房,肯定不會有人否認,因為它的售價遠遠低于市場價格,而且只有清華的教職工才有資格購買?赡苄宰畲蟮,是被歸入了保障性住房的范疇,因為它的用地就是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操作模式劃撥的。可是,清華的教職工在住房保障的范圍嗎?

  保障性住房是專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設計的,申請保障性住房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無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一定的標準;二是家庭總收入或人均收入低于一定的標準。按照北京市今年的規(guī)定,經(jīng)適房申購標準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及以下;3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總資產(chǎn)凈值須在36萬元及以下(1人戶至5人戶各有標準,差別不大)。高校教職工的收入雖然總體不高,但可以肯定地說,清華的教職工幾乎沒有人符合這樣的標準。清華共有教職工7000多人,這一次就要分6000套房子,難道他們以前都沒有房子嗎?

  清華一名教師對記者說:“一個普通教師的年收入也不過十幾萬元,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接近500萬,有幾個教師付得起?”這也許是實情,但北京市民收入低于清華教職工的肯定占大多數(shù)———很多符合保障房申購條件的市民都還是嗷嗷待哺,清華的教職工憑什么搶占稀缺的保障性住房資源呢?

  不過,客觀地說,享受如此特權的單位非只清華。很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乃至黨政機關都在以類似的方式大搞所謂“集資建房”。對這種明顯不公正的行為,一些地方的政府不僅不制止,甚至大開“綠燈”。為什么?因為這可以幫助它們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根據(jù)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全國要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5年內(nèi)要建成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對大多數(shù)地方來說,這項任務確實非常沉重,而像清華這樣的“集資建房”,則可以計入指標任務?墒,如此保障性住房真正發(fā)揮保障作用了嗎?

  早在11年前,國家就已明確規(guī)定停止福利分房,但近年來,“福利分房”大有卷土重來之勢,只不過它穿上了一個時髦的馬甲,那就是“住房保障”———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ㄊ⒋罅郑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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