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臺灣網(wǎng)移動版

    中國臺灣網(wǎng)移動版

【31條在山東】“56條措施”政策解讀之二十三: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魯臺灣同胞子女就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所在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的有關說明

2019-02-12 10:21:00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魯臺灣同胞子女就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所在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的有關說明

  一、適用范圍

  申請子女在山東就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臺灣同胞。

  適用對象:在魯臺灣同胞。

  二、咨詢處室

  山東省教育廳基教處。

  三、申請程序

  在魯臺灣同胞子女父母或其它法定監(jiān)護人向居住地市或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四、辦事流程

  按當年招生入學入園工作政策程序、時間辦理。

  五、聯(lián)系方式

  辦公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 山東省教育廳11樓

  聯(lián)系電話:0531—81916634、81916516

  傳真:0531—86100162

[責任編輯:王莉婷]
康乐县| 奇台县| 信宜市| 交口县| 嵊州市| 灵宝市| 汉源县| 湘潭县| 久治县| 朝阳县| 徐州市| 绥中县| 通江县| 濮阳市| 新绛县| 郯城县| 溆浦县| 康马县| 大田县| 当涂县| 濉溪县| 五大连池市| 贺兰县| 吴忠市| 庆阳市| 东乌珠穆沁旗| 哈尔滨市| 九龙城区| 惠来县| 吉林省| 韶山市| 肇庆市| 台州市| 朔州市| 唐海县| 合江县| 根河市| 和平区| 明水县| 金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