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近日發(fā)布的2012年消費市場發(fā)展報告預計,2012年,消費將在近10年首次成為經濟增長的第一拉動力,消費增長將保持在較快區(qū)間。但是,消費能否真正挑起經濟增長的大梁?市場對擴大消費政策的推出十分關切,有業(yè)界人士提出了發(fā)放消費券的建議,認為這可作為刺激消費、拉動市場的一個有效手段,但需注意發(fā)放的方式,防止集中刺激對未來的需求造成透支。
消費券可作為刺激手段
今年兩會期間,步步高商業(yè)連鎖公司董事長王填代表遞交了一份議案,建議國家實行積極的消費政策,用兩年國企利潤向全民分紅,發(fā)放4萬億元消費券。
王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今年開始,消費將成為復雜經濟形勢下保增長最關鍵的領域。但是,“目前民眾的消費行為受到制約,并不是他們缺乏消費的意愿和需求,而是受制于消費的能力!蓖跆钫f,這個時候,國家實施積極的消費政策,有利于提升民眾的消費底氣。
中投顧問宏觀經濟研究員馬遙對本報記者分析認為,發(fā)放消費券是政府拉動消費的方式之一,這種拉動較為直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消費的增長。不過,馬遙認為,單純發(fā)放消費券的拉動力效果有限,一方面是由于消費券對于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刺激作用不一樣;另一方面,消費券的出現或使消費者將現金收入轉存入銀行,而不流入市場,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消費增長的后續(xù)動力。
國企紅利可作為資金來源
如果真的發(fā)放消費券,錢從哪里來,該如何實施?
王填建議,這種消費券在使用時,均為一次性使用,不找零。為防止消費券變相轉變?yōu)閮π,防止將消費券變成“第二人民幣”,對國家金融秩序產生干擾,可以由國家統(tǒng)一設置使用期限,如可以規(guī)定使用期限為兩年,期滿后,規(guī)定在兩個月內由商家收集好統(tǒng)一交到各地的人民銀行領取相應的現金。此外,要制定嚴厲的配套性法律,以規(guī)范消費券的使用,尤其對下列行為應當予以嚴懲:一是商家未與消費者實際交易,虛構交易名目而以低價套取消費者手中的消費券從差價中牟利;二是商家將消費券作為人民幣等價物流通,用于向其他上下游商家支付貨款。一旦發(fā)現商家有上述違法行為應當給予巨額罰款直至追究刑責。
至于資金來源,王填認為,用兩年國企利潤進行特殊分紅足以支持這一政策,從公布的數據看,國企拿出4萬億元的利潤用于刺激消費是完全可行的。
需研究長期提振措施
發(fā)放大量的消費券會不會進一步推高物價,所增加的流動性是否會給抑制通脹帶來新的壓力,引起的物價上漲成本是否會超過消費券所能帶來的實惠?
王填認為,用國企利潤向全民分紅發(fā)放消費券不會像上一個“4萬億”計劃一樣推動物價上漲,因為這次是雞蛋從這個籃子換到那個籃子,是把銀行存的錢拿出來消費,貨幣總量沒有變化,所以不會推高通脹。
馬遙認為,雖然消費券的細分較多,但都是政府為了拉動國內消費需求而采取的方法,而發(fā)放對象大多是中低收入者,當然也有不少企業(yè)機構用消費券的形式作為福利予以發(fā)放。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作為購買生活用品的消費券并不一定能夠起到刺激消費的作用,同時還拉長了消費增長的周期,因此對于消費券的種類發(fā)放應偏重于那些非必需品的類別和服務,以最大化拉動消費增長。這種改善民生的政策對通脹的刺激作用有限!瘪R遙說。
此外,業(yè)內人士還指出,政府依靠財政支出帶動民生工程的能力固然重要,但如果缺乏活躍的民間市場,政府單一的提振力量顯然不可能維持太久。因此,相關部門在出臺消費刺激政策的時候,應協(xié)調好短期和長期的關系。從長期來看,只有以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為基礎的消費增長,才是可持續(xù)的。 記者 葉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