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要求強力查處集體土地興建商品房

2009-09-03 08:44     來源:新華網     編輯:肖燕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強力措施,堅決叫停管住占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商品住宅并予以嚴肅查處。

    記者2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發(fā)出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新建“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zhí)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guī)定,對在建在售的以新農村建設、村莊改造、農民新居建設和設施農業(yè)、觀光農業(yè)等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下,必須采取強力措施,堅決叫停管住并予以嚴肅查處。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切實抓好批而未征土地的處理,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數(shù)的基礎上,及時制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建設用地批后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幫助市、縣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國務院批準的2007、2008年度城市建設用地,至今未實施征地,但各種原因確需對原批準的建設用地區(qū)位進行調整的,且擬調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規(guī)劃、不突破國務院批準的城市總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規(guī)模、民生用地面積不減少的條件下,允許適當調整。

    國土資源部要求加快運行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綜合監(jiān)管平臺,重點對土地利用規(guī)劃和計劃執(zhí)行、土地審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應、項目用地開發(fā)利用等情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管,切實預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對取得土地后滿2年未動工的建設項目用地,應依照閑置土地的處置政策依法處置。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tài)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

南和县| 洮南市| 沾化县| 诸暨市| 平舆县| 柳州市| 融水| 德庆县| 定安县| 浑源县| 台东县| 黄梅县| 荣成市| 福安市| 新和县| 察隅县| 滨海县| 黄冈市| 云南省| 乐山市| 弥渡县| 五台县| 金溪县| 龙井市| 中牟县| 将乐县| 武清区| 泰安市| 西畴县| 乌兰察布市| 罗定市| 天津市| 建昌县| 治县。| 夏邑县| 栾川县| 盖州市| 邵武市| 汝南县| 丹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