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guī)

226名臺胞將在福建省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時間:2011-08-05 08:51   來源:福建日報

  筆者日前從(福建)省司法廳獲悉,今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工作已經全部結束,有226名臺灣考生、17名香港考生和1名澳門考生將在福建省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為方便臺灣考生報名,自去年起,廈門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托臺灣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xié)會,辦理接收和轉遞報考材料等事宜,今年除了臺北市外,又在高雄市增設一個提交報名材料的地點。在今年的226名臺灣考生中,就有203名考生在本島順利實現(xiàn)了報名。

  自2008年以來,司法部先后發(fā)布實施了《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guī)定》和《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yè)管理辦法》等規(guī)章,臺灣居民通過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大陸法律職業(yè)資格后,可以依法在大陸申請律師執(zhí)業(yè)。考取大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成了臺灣法律從業(yè)人員在大陸就業(yè)的“敲門磚”。(黃廷彩)

  

編輯:趙筱婧

相關新聞

圖片

武功县| 田林县| 荔浦县| 如东县| 珲春市| 金乡县| 华坪县| 滨海县| 任丘市| 山东| 西藏| 汝阳县| 扎鲁特旗| 秭归县| 宁城县| 明星| 资兴市| 颍上县| 承德县| 井冈山市| 城固县| 龙岩市| 武义县| 贵定县| 英超| 柳江县| 彭山县| 长岛县| 阿勒泰市| 靖江市| 临猗县| 汝南县| 康定县| 临漳县| 台北县| 舞钢市| 进贤县| 祥云县| 宁安市| 湘阴县|